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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
德国商务所需材料
发布时间:2017-01-05  来源:本站  浏览量:1356 次
  • 德方商务签证所需材料:

    德国企业/商务伙伴的邀请函(原件)

    邀请函原件须满足以下条件:

    · 使用公司正式信头纸

    · 注明公司的现址、电话、传真号、电子邮箱和联系人

    · 加盖公司公章

    · 注明邀请函的出具日期

    · 由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名(不接受电子签名),注明其姓名和职务

    · 明确此次旅行的目的和起止时间

    · 注明详细的旅行行程和逗留地点

    · 明确支付旅行和住宿费用的个人或单位

    中方商务签证所需材料:

    1. 护照(原+1复)

    2. 两张3.5*4.5白底彩色照片(6个月内)

    3. 旅行医疗保险(原+1复)

    4. 户口簿(复)

    5. 工作单位/自有企业开具的在职证明(中国企业提交中文证明,附德文或英文翻译;外国企业提交德文或英文证明)须满足以下要求: 

    · 使用公司正式信头纸 

    · 注明公司的现址、电话、传真号、电子邮箱和联系人 

    · 加盖公司公章 

    · 注明证明的出具日期 

    · 由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名(不接受电子签名),注明其姓名和职务 

    · 注明申请人姓名、职务、工资和在职时间 

    · 派遣或准假确认 

    · 明确此次旅行的目的和起止时间 

    · 证明申请人回国后将继续任职 

    6. 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对账单(原件)

    由银行出具并盖章的申请人工资账户和其它常用账户最近三个月的对账单,从中能看出您有固定收入承担您在中国的日常生活开销;不接受信用卡账单。

    7.工作单位/自有企业营业执照(1份复印件)

    工作单位/自有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8. 旅行和逗留费用的承担证明

    a) 申请人本人自行承担费用的证明(原件)

    由银行出具并盖章的申请人工资账户和其它常用账户最近三个月的对账单,显示申请人有足够的余额承担旅行期间产生的费用;不接受信用卡账单。

    b) 工作单位承担旅行和逗留费用的证明(复印件)

    提交工作单位最近三个月银行账户的对账单

    9. 如适用:

    曾前往申根区旅行的证明材料(原件)

    如:通过提交旧护照予以证明


    温馨提示:

    1、材料递交使领馆后,使领馆可以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要求补充其他材料或情况说明,延长受理审查时间,请申请人理解;
    2、上述材料清单为目前的状况,如发生变化,以使领馆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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