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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
德国个人旅游所需材料
发布时间:2019-04-03  来源:本站  浏览量:953 次
  • 一、护照

    二、户口本

    三、身份证

    四、两张3.5cm*4.5cm的白底彩色照片(6个月内)

    五、旅游医疗保险

    六、机票预订单

    七、酒店预订单

    八、详细的旅游计划

    九、近三个月的银行对账单

    十、过往申根签证的复印件

     

    以下材料请根据个人情况选择:

    十一、在职人员:

    1、在职证明中英文(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注明申请人姓名、职务、工资和入职时间、此次出行的往返时间、具体目的、准假确认、明确支付旅行和住宿费用的个人或机构、证明申请人回国后将继续任职)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大学或公法机构无需提交此项材料

    十二、退休人员:退休证

    十三、大学生:

    1、在学证明中英文

    2若申请人本人无足够的资金,须提供经济来源的证明

    a. 经公证处公证并由外交部认证的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中英文)

    b. 父母一方在职证明中英文

    c. 父母一方银行对账单

    十四、未成年人:

    1、学生证复印件

    2、学校出具的证明信中英文(包含学校负责人的亲笔签名以及准假证明)

    *若学生在中国法定学校假期内出行则无需此项材料

    3经公证处公证并由外交部认证的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中英文)

    4、父母一方在职证明中英文

    5、父母一方银行对账单

    6、父母的出行同意声明:

    a. 父母其中有一方或双方都不同行,则不同行的父母须出具出行同意声明,须经公证处公证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中英文)

    b. 父母中有一方或双方同行,并已获得覆盖此行的有效签证,须出具:

    同行父母护照的身份信息页复印件,同行父母有效签证的复印件,包含未成年申请者与陪同其出行的父母名字的机票预订单

    *当未成年子女与至少父母一方共同递交签证申请时无需重复提供此项材料

    十五、自由职业者(例如:艺术家):

    关于目前职业状况的解释信 (中英文),作为代替企业或雇主开具的在职证明的材料,自由职业者的解释信应详细阐述目前从事的自由职业并说明收入情况(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十六、无业人员(如:家庭主妇 / 家庭主男,成年且无固定收入者):

    1、个人情况解释信,作为代替工作单位/雇主开具的在职证明的材料,解释信应:详细说明个人情况,收入来源和旅行费用的承担(中英文)

    2、若申请人本人无足够的资金,须提供经济来源为其配偶的证明:

    a. 配偶的在职证明中英文

    b. 配偶的近三个月的银行对账单

    c. 须经公证处公证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的结婚证 (中英文)


    温馨提示:

    1、材料递交使领馆后,使领馆可以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要求补充其他材料或情况说明,延长受理审查时间,请申请人理解;
    2、上述材料清单为目前的状况,如发生变化,以使领馆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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