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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 学

留学签证

1、《护照》(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

2、 申请人本人《户口簿》原件和记载事项的所有页复印件

3、《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非吉林省户口者提供。在吉林省读大学的学生可以用在学证明代替。有效期3个月)

4、 免冠彩照(长4.5cm×宽3.5cm)1张(白色背景,6个月以内,双耳间距不小于2cm

5、《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原件或复印件(有效期3个月)

6、 最终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毕业证明书原件(在学的学生需要提供在学证明原件,有效期3个月)

7、 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如不能提交时,请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大专及以上学历者提供,包括成人自考学历)

8、学费支付人的《在职证明》原件(有效期3个月)

9、《留学问答卷》(吉林省外事服务中心提供)

10、《赴日签证申请书》(吉林省外事服务中心提供)

11、身份证

注:如果申请人是交换留学生,建议提供中方学校和日方学校之间签署的交换或交流协议。

温馨提示:

1. 上述材料清单为目前的状况,如发生变化,以日本驻沈阳总领事馆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网址: https://www.shenyang.cn.emb-japan.go.jp/itpr_zh/cnfr_visa_02.html

2. 所有复印件均需采用A4规格纸张单面复印;

3. 留学签证材料递交领事馆后,领事馆可以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要求补充其他留学材料或情况说明,延长受理审查时间,请申请人理解;

4. 签证能否批出属于各国主权,所有签证申请获批与否取决于领事馆;

5. 留学签证材料一旦由本中心送进领事馆,无论签证申请获批与否,本中心所收取的服务费不退;

6. 领事馆收取的签证费,按其规定,如有退还,本中心将如数退还申请人。



单位:吉林省外事服务中心             吉ICP备16003702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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