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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经营(D-9)
贸易经营(D-9)韩国单次签证
发布时间:2026-04-08  来源:本站  浏览量:2254 次
  • 【签证类型】

    停留期一年以内,有效期三个月的单次签证

    【基本材料】

    签证申请表1张照片、护照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结核诊断书

    【补充材料】

    请结合您的情况,参照下表准备您所需的补充材料

    签证种类

    签发对象

    所需材料

    贸易经营
    (D-9)

    -根据<外汇交易法>和<外汇交易规定>引进三亿韩元以上的外资后,并依据<增值税法>完成公司注册后,拟在韩国经营公司或从事营利工作的人

     

    -根据<外国人投资促进法>申报外国人投资后,并获发投资企业登录证的注册资金超过三亿韩元以上的私营业主

     

    ※以下人员除外:

    ①过去三年间曾违反过出入国管理法,

    ②曾被处以200万韩元以上的处罚,

    ③曾偷越国境、以伪造护照入境。

    1.事业者登录证复印件,营业许可证复印件,投资企业登录证

    2.共同经营约定书原件/复印件

    3.投资资金引进相关证明材料(汇款证明,外汇买入证明,海关申报单,海关出口申报单等)

    4.资本金使用明细证明材料(购物发票,办公室装修费明细,韩国国内银行账户交易明细等)

    5.营业业绩证明材料(进出口许可证,增值税待定或最终报税表等)

    6.经营场所证明(租赁合同,经营场所照片等)

    温馨提示:

    1.请如实提供与填写各类申请材料;

    2.所有复印件均须使用A4规格纸张单面复印;

    3.五年多次往返签证材料递交至领事馆后,领事馆可能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要求补充其他材料或情况说明,并相应延长受理审查时间,敬请申请人理解;

    4.签证签发与否属于各国主权范畴,所有五年多次往返签证的最终审批结果由领事馆决定;

    5.五年多次往返签证材料一经本中心递交至领事馆,无论签证是否获批,本中心所收取的服务费均不予退还;

    6.领事馆收取的签证费,按期规定如有退还,本中心将如数退还申请人;

    7.本材料清单为现行有效版本,如有调整,以韩国驻沈阳总领事馆官方网站发布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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